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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、股息、红利如何纳税?
时间:2024-04-18    点击:18

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、股息、红利如何纳税?


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、红利,不并入企业的收入,而应单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
政策依据

《国jia税务总局关于 关于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执行口径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1〕84号)第二条


文章来源:苏州税务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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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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